關於我們

都市更新主要目的促進都市土地有計劃的再開發利用,整體改善都市的空間環境與復甦都市機能,完善居民的公共利益。都市更新對於城市轉型與改善都市防災機能、提昇生活品質有著關鍵的影響。

臺灣的都市更新條例已通過至今已超過二十年,在這期間,台灣經歷了包括都更立法、921災後重建、歷次的政府主導更新計畫政策推動、大法官釋憲及都更修法等幾個促使臺灣都市更新發展成長關鍵的時期,在經過這段社會相互印證都市更新精神與價值的期間後,目前臺灣的都市更新政策正在逐步蛻變轉型,在國際化的競爭潮流中,持續引領臺灣穩步前進。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主動積極結合世界脈動與潮流規劃本縣城鄉發展,從建築設計到城市樣貌,再由城市樣貌到社區空間規劃、設計與管理。並於110年度透過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的自主更新推動輔導,讓自主更新能夠改善強化縣民的居住環境、進而帶動商圈形象再造、強化地方特色推動, 期望能夠創造屏東21新世紀城鄉均衡發展的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