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說明會

第九場巡迴辦理自主更新補助說明會實施結果。

一、時間:112年2月24日(星期五)
 
二、地點:南方代天府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 
      主講人:郭孝先 理事        
                     
四、簡報重點:
    1.說明自主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

    2.說明補助方式與補助要求
       整建維護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重建補助方式與計算方法

    3.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說明
       補助項目及必要施作三大項目
       補助經費調降項目
       突出外牆面之鐵窗必須拆除宣導

五、民眾問答:
問題一︰房屋有增建可以申請嗎?                  
回 答:依據審查作業原則之申請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實施工程補助經費調降項目表規定,頂樓具有非屬使用執照圖說核准之使用空間,可以不拆除,但若未拆除整理,調降總補助經費2.5%。                              


問題二︰大門可以申請補助嗎?                   
回 答︰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有三種是補助項目中重要的施作項目,需要同時一起進行申請整建維護才行,例如:老舊建物立面及屋頂突出物修繕工程、老舊招牌和突出牆面鐵窗及違建拆除、空調和外部管線整理美化。才可搭配其他因配合整體整建或維護工程完整性,經審查同意之必要或特殊工程項目。            


問題三︰透天一定要連續三間嗎?                  
回  答︰依屏東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準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應為屋齡二十年以上之合法建築物且連棟透天式或雙併式接續達三棟以上,才得申請補助。


六、說明會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