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說明會

第十三場社區辦理自主更新補助說明會實施結果。


 
一、時間:112年12月25(星期一)

二、地點:巧聖殿一樓辦事處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
       協辦單位:高雄市都市更新學會 
       主講人:郭孝先 理事       
 

四、簡報重點:
    1.針對本大廈現有狀況進行說明:
        外牆磁磚脫落、頂樓漏水、外牆滲水進屋內、現有突出鐵窗

    2.說明自主更新流程
       《都市更新條例》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

    3.說明補助方式與補助要求
        整建維護補助方式與比例條件
    

    4.權利義務等相關規定說明
       補助項目及必要施作三大項目
       補助經費調降項目
       突出外牆面之鐵窗必須拆除宣導


五、民眾問答:
問題一︰透天厝每一戶的補助款是80萬元除以3嗎?
回 答︰80萬是第一階段的「擬定計畫補助費」最低補助費用,這是提供給三戶透天厝在規劃設計時的費用,無法單獨拆成一戶個別補助,另外還有第二階段的「工程實施補助費」,在這個階段才會要住戶提供自行負擔的費用。

問題二:需要申請時,要跟誰聯絡?
回 答:請與屏東縣政府都市計畫科聯絡,電話是08-7320415分機3337。
 
問題三:都市更新重建的標準為何?
回 答:重建的建物需座落在屏東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的「都市更新地區」或「都市更新單元」。若沒被劃入更新地區的建物,民眾也可以自行提出申請劃定「都市更新單元」。

問題四:家裡內部的裝潢能申請補助嗎?
回 答:依據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實施整建維護工程經費補助主要以老屋拉皮、外牆修繕為主,以解決建築物外牆結構及滲水等問題。內部的裝潢無法提供補助。

問題五:如果規劃設計費申請下來,但是社區一直沒有辦法執行,這筆費用
會保留嗎?
回 答:社區一旦申請到規劃設計費,縣府就會開始進行列冊管理,定期追蹤進度與協助,若社區一直無法達成共識繼續執行,縣府每年都會與社區開會瞭解原因,一般大概三年都沒有任何進度,縣府會與社區討論是否要進行撤銷,確定撤銷的話,以後就不會列冊管理,該筆費用就不再保留。



六、說明會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