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民眾及企業於本縣合法私有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打造低碳城鄉之優質居住型態,並帶動太陽光電發展與系統設置技術,特訂定本計畫。 申請人應於112年12月31日前(依本府收文日期為準)向本府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資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