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13年3月5日國署住字第1130017409號函,請不動產開發業業者依「內政部輔導非公務機關提升個資保護意識及防護措施計畫」訂定處理方法,並報請本府備查。 詳如下相關附件內容。 (相關資料下載)